何编制出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预算,是预算管理中的一个“老大难”问题。 以最常见的销售指标为例,上级在下达任务时,通常倾向于指标越高越好,而预算执行方则希望指标越低越好,确定预算指标时,存在严重的讨价还价现象。在这种讨价还价过程中形成的预算结果往往很不合理,预算与实际偏差较大。这种预算偏差往往会妨碍预算管理职能的发挥,不能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主动性。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?让预算执行方自动报出“真实”完成数呢?将胡祖光教授的“联合确定基数法”引入预算管理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。 所谓“联合确定基数法”,简单地说就是“各报基数,取其平均;超额有奖,少报受罚”。在计算奖励金额时既考虑超额完成的奖励数,也考虑少报预算的惩罚数。 我们假设超额奖励系数为80%,少报受罚系数为60%,举例如下: 在所有自报数中,当自报数正好等于实际完成数据时获得奖励是最高的,申报数与实际数差异越大,奖励金额越少。因此预算执行方如实申报数据,可以将企业和个人的利益最大限度的结合起来,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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